我上中学的时候,看过一部连续剧,叫做《杨乃武与小白菜》,这个故事的梗概,大家想必都很清楚,我就不再赘述了。
当时看这部片子时候,对我感触最大的,是杨乃武的姐姐滚钉板告御状那一段。
杨乃武蒙冤,要到北京告御状,一开始对方根本不接受她的状子。后来经过舆论和正直官员的帮助斡旋,最后太后老佛爷亲自发了话:杨乃武的状纸,刑部可以受理。
但是,即使太后老佛爷亲自开了口,让刑部受理这场官司,刑部依然要求杨乃武的姐姐要先走一道程序:滚钉板。
所谓钉板,就是一块木板上,钉着密密麻麻的锋利铁钉,铁钉很长,钉尖向上。
杨乃武的姐姐,要手持状子,脱光衣服(这一段电视上做了艺术处理,让演员着衣服演的),从钉板上滚过去。滚过去还不算,还要趴在钉板上,身上压上重物,从刑部门口抬到刑部官员面前,递上状纸。
到这一步还不算,原告得趴在钉板上,把状纸一字不差复述一遍,差一个字,刑部不予受理。
杨乃武的姐姐为了救弟弟,毅然决然的按照刑部的要求,九死一生的递上了状纸,最终换来了冤案重审,救回了被冤屈的弟弟的性命。
这部电视剧播出的时候,我还小。看到电视上杨乃武的姐姐浑身鲜血淋漓,艰难的一字一句背状纸为弟弟伸冤的桥段,难过的眼泪哗哗直流。
封建社会是不是真的有滚钉板告御状这一制度,我没有考证。但我确凿的知道,在封建社会,穷人受了冤枉想要讨公道,司法成本确实是非常非常高的,高到了令人绝望的地步。
比如,《大清律例·刑律·诉讼》规定:“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讼冤枉,奉旨勘问得实者,枷号一个月,满日,杖一百。”
也就是说,哪怕你告的是实情有冤枉,也得先枷号一个月,然后再杖一百。
所谓枷号,就是把一个几十斤甚至上百斤的木枷夹到你脖子上,24小时不能摘下来。枷号一个月,要是能活下来那纯属命大了。
你命大也不怕,如果你熬过了枷号幸而未死,那奄奄一息的你还要再被痛打一百杖。这一百杖打完,基本上就不可能再有人活命了。
这种体制设计,其实是明白无误的告诉你:讨公道是死路一条。你非要讨公道,最好的结果,也无非是和对方同归于尽。
这样的一个体制设计,表面上看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但实际上,就是根本不打算给蒙冤受屈的老百姓讨公道的机会。
这种想讨公道先滚钉板的模式,深受很多执法者喜爱。这种模式极大的增加了受害者讨公道的成本,成功的逼迫受害者接受私了或者忍气吞声,为执法部门大大减轻了工作压力。
年3月30日,医院心血管内科王翔医生被打了!
事发当天上午,王翔医生按照惯例查房,查房时发现自己的一位病人在吃早餐,吃的是当地的一种高脂高糖的小吃。
王翔医生提醒这位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的老人,要控制饮食,否则不利于恢复。
查房后,这位老人的儿子,俞某找到王翔医生理论,指责王翔医生让患者心情低落。俞某指责王翔:“你跟我妈说什么能吃不能吃啊,你到底能不能看,能不能治好啊?”
王翔医生向其解释,“糖尿病、高血压都是慢性病,要以控制为主”,但俞某听不进去,反而进行辱骂推搡,并拿出手机拍摄。
见俞某拿出手机拍摄,王翔医生口头让其停止拍摄,但俞某不听,仍然继续拍摄,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冲突中,王翔医生被踢倒在地,后经过鉴定存在左膝胫骨平台骨折等严重问题。俞某被王翔医生先后用拳头打在俞某眼睛下方一、二下子。
冲突发生后,院方第一时间报警,执法人员前往处理。
王翔医生被打骨折后,在其住院期间,相关部门曾多次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要走司法程序。
但王翔医生坚决拒绝了协商解决的建议。
不久后,王翔医生收到了一份行*处罚决定书:“因殴打他人被行拘三日”。
执法部门认为:王翔医生和俞某的肢体冲突为“互殴”。王翔医生被判行拘三日,俞某被判行拘七日。
王翔医生提出了行*复议。
年6月28日,马鞍山市公安局出具“行*复议”决定书,认为王翔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情形,对其作出行*拘留三日处罚并无不当,驳回了王翔撤销行*处罚的要求。
王翔医生选择了将含山县公安局、马鞍山市公安局都告上了法庭。案件已于8月28日进行了审理,但至今未宣判。
此时在网上传开后,舆论哗然。年11月17日,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向王翔医生送达了立案告知书称,经审查认为,俞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有犯罪事实,需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立案。安徽省含山县公安局向王翔送达的立案告知书。
换句话说,这起发生在年3月30日的暴力伤医事件,在经过8个月后,才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需立案侦查”。
王翔医生的案子,目前在审理过程中,阿宝不想多说什么。
但是,这么多年来,根据阿宝本人所见所闻及亲身经历,医务人员遭受暴力伤害后,“互殴”的定性,早已经成阻止医务人员依法追责维权的一块绕不过去的“钉板”。
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不问事情的情由和经过,只要医生有任何的还手动作,甚至只要有任何的阻挡动作,都可能被执法部门定性为“互殴”。
阿宝被拘留的时候,曾经问过多名执法部门的领导:有人要打我,我该怎么办?
得到的回答惊人的一致:不要还手,躺到地上,马上报警,我们一定为你依法维权。
我始终认为,这一建议的可操作性,实在不高。
所有人都清楚,任何人在遭受暴力伤害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肯定要做出一些还击动作。只有必要的还击,才能最大限度的阻止对方伤害自己。遭受伤害时的适度还击,本身就是自我防卫必要组成部分。
面对一个暴徒,你不能指望受害者竭尽全力保证对方的安全而不是自己的安全;你不能指望受害者的每一个动作都只能是标准的防御而不能对对方有任何伤害性;你更不能指望人在被暴力伤害的时候,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能够在一帧一帧的慢动作研判下,全部属于百分百的防御动作。
而医务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遭受暴力伤害,其性质更不能与街头流氓打架斗殴等同。将医务人员在工作岗位上被伤害时被动的防御反应,和街头流氓斗殴一样不分清红皂白的定性为“互殴”,更是严重违背社会正义,严重背离法律的本意。
但,“还手就是互殴”,多年来始终是执法部门处理涉医暴力时候的惯用模式。
前两年,某医院的一位妇产科医生,被一名醉汉一家殴打,医生被迫自卫。醉汉在殴打医生时倒地,医生顺势打了他一拳。
事后,打人者一家气焰极度嚣张。为了安抚伤医者,医院赶紧给产妇调了单间,依照对方要求给对方做了剖腹产,并做工作让被打医生给对方赔礼道歉。就这样打人者还不依不饶,三天两头到派出所催促赶紧处理。
为什么打人者那么嚣张?原因很简单:如果医生拒绝按照对方要求和解,就会按照互殴处理。只要按照互殴处理,医生就会被拘留。
伤医者,往往是一些社会人员,医院的医生,都是体制内有编制人员。一旦受到拘留处罚,留下违法记录,医生就会前途尽毁,甚至会被单位开除。
幸运的是,这位妇产科医生,最终得到了舆论一边倒的支持,当地执法部门最终没有按照互殴处理,这位医生逃过一劫。
王翔医生面临的困局,实际上是中国所有医务人员都愤懑多年却始终无可奈何的事情。
尽管国家各部委反复三令五申,要维护医生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涉医暴力。但医务人员在真正遭受涉医暴力伤害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面临着当年杨乃武姐姐当年的处境:要想讨公道,就先滚钉板。
被人打了,你还手没有?你有没有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没有做到,那么,对不起,你这行为属于互殴,建议你和对方和解。
如果你不肯和对方和解,那么,对不起,你得被拘留。
如果你被拘留,那么,对不起,医院开除,你会留下违法记录,你会前途尽毁,无法担任任何公职,无法担任任何协会的负责人,甚至子女前途都会受到影响。
面对这样一个血淋淋的钉板,有几个医生敢于咬牙滚过去?
面对这样一个血淋淋的钉板,有几个医生敢于坚持讨还公道?
面对这样一个血淋淋的钉板,暴力伤医辱医的违法犯罪行为何时才能真正得到有效打击?
面对这样一个血淋淋的钉板,天理和公道,又在哪里?
恳请国家有关部门,依法重新梳理和修正伤医事件的处置规范和处理方式,不要逼着含冤受屈的医生们,再去滚这个血淋淋的钉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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